1、建筑物的通風應首先采用不使用動力、不消耗能源、效果良好的自然通風方式。當自然通風不能滿足要求時,應采用機械通風,或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相結合的復合通風;下列情況應采用機械通風:
①、散發大量余熱、余濕的場所;
②、散發異味及有害氣體的場所;
③、無自然通風條件或自然通風不能滿足要求的場所;
④、人員停留時間較長且無可開啟外窗的場所。
2、建筑物中散發大量余熱、余濕、異味及有害氣體的設備,應優先采用帶排氣罩的局部排風裝置,當局部排風不能滿足衛生要求時,應采用全面通風或輔以全面通風。
3、機械通風系統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當周圍環境空氣質量較差而要求空氣清潔的房間,室內應保持正壓,排風量宜為送風量的80%~90%;暖通設計杜老師提醒,放散粉塵、有害氣體或有爆炸危險物質的房間,室內應保持負壓,送風量宜為排風量的80%~90%。
②、使用要求不同(如送風參數不同、使用時間不同等)的場所,應根據不同的送風參數、使用時間,進行合理分區,并設置各自獨立的通風系統。
③、散發大量余熱、余濕及有害氣體的房間,一般不應與其他房間合用系統;當確有困難必須合用時,應采取防止有害物進入其他房間的技術措施。
④、當一般機械通風不能滿足室溫要求時,應設置降溫或加熱設施。
4、機械通風系統的室外進排風口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進風口應直接設置在室外空氣較清潔的地點,應盡量設在排風口的上風側。
②、進風口底部距室外地坪不宜小于2m,設在綠化地帶時,不宜小于1m。
③、應避免進風、排風短路,進風口應盡量設置在排風口的上風側,進風口低于排風口不宜小于3m;當進、排風口處在同一高度時,宜朝不同的方向,且水平距離一般不宜小于10m。
④、進排風口的噪聲和直接排入大氣的有害物濃度,應符合環保衛生要求,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采取消聲和凈化處理措施。
5、自然通風系統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自然通風應采用阻力系數小、噪聲低、易于操作和維修的進排風口或窗扇。嚴寒和寒冷地區的進排風口應考慮保溫措施,編者審查的施工圖中,普通通風系統基本上都沒有采取保溫防凍措施,在嚴寒和寒冷地區是很不安全的。
②、夏季自然通風進風口的下沿距室內地面的高度不宜大于1.2m。自然通風的進風口應遠離污染物源3m以上;冬季自然通風的進風口的下沿距室內地面的高度小于4m時,宜采取防止冷風吹向人員活動區的措施。
③、采用自然通風的生活、工作的房間的通風開口有效面積不應小于該房間地板面積的5%;廚房的通風開口有效面積不應小于該房間地板面積的10%,并不得小于0.6㎡。這里提出兩點:
a、生活、工作房間和廚房的通風開口反映在建筑專業施工圖上,暖通專業人員應向建筑專業人員提出要求;
b、通風開口的有效面積是指考慮百葉風口遮擋后的凈面積,根據百葉風口構造的不同,遮擋系數可取0.5~0.7,因此生活、工作的房間的通風洞口毛面積應為地板面積的10%~7%,廚房的通風開口毛面積應為地板面積的20%~15%,或不小于1.2~0.9㎡。
6、事故通風系統的設置應滿足下列要求:
①、可能突然放散大量有害物質或有爆炸性危險的氣體的場所,應設置事故通風系統,事故通風系統應為機械通風系統,其通風量宜根據放散物的種類、安全及衛生要求,按全面通風計算確定,且換氣次數應不小于12次/h。
②、事故排風的室內吸風口,應布置在有害氣體或爆炸性氣體可能聚集的地點,當排放物比空氣重時,吸風口應布置在下部地帶,反之應布置在上部地帶。
③、事故通風系統應設置檢測報警和控制裝置,事故通風的通風機應分別在室內、外便于操作的地點設置控制開關。
④、事故排風宜由經常使用的通風系統和事故通風系統共同保證。當事故通風量大于經常使用的通風系統所要求的風量時,宜設置雙風機或變速風機;但在發生事故時,必須保證事故通風要求。
⑤、事故通風的室外排風口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a、不應布置在人員經常停留或經常通過的地點以及鄰近建筑物其他開口的位置;
b、事故通風的室外排風口與室外進風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20m;當進、排風口的距離不足20m時,排風口必須高于進風口,其距離不宜小于6m;
c、排風口不應朝向室外空氣動力陰影區,不宜朝向空氣正壓區;
d、當排風中含有可燃氣體時,事故通風系統排風口應遠離火源30m 以上,距火花可能濺落的地點20m以上;
e、事故排風口的高度應高于周圍20m范圍內最高建筑屋面3m以上。